明朝官员所着之公服是等级仅次于朝服的官服,其形制遵循唐宋之制,包括幞(fú)头、无补子有服色等差的团领衫、单带扣单挞(tà)尾革带、牙笏(hù)、黑靴等。
洪武二十六年规定,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、谢恩、见辞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均服公服。此后又改为朔望朝会时用之,其余常朝则用便服。
明代的幞头主要用于重大的朝廷集会、奏事、谢恩等场合,其形制和宋代的差不多,但有所发展。这种幞头以漆纱制作,正面看呈方形,帽山低矮而宽阔。帽缘左右有两只像直尺的展角,展脚与宋代相比,长度缩短了,宽度却增加了,且两端向上翘起。
团领衫以苎(zhù)丝、纱、罗等材料制作而成,形制为盘领右衽,袖宽三尺,所用颜色为:一至四品用绯色,五至七品用青色,八至九品用绿色,未入流的杂职官用色与八品九品相同。
团领衫上使用的纹样也依据官员的品级进行了区分:一品大独科花(团花),径五寸;二品小独科花(小团花),径三寸;三品散答花,无枝叶(散排的写生形摘枝花),径两寸;四、五品小杂花纹,径一寸五分;六、七品小杂花,径一寸;八品以下无纹。
明代官员腰间所系的革带是等级身份的一种标识。带身按照品级高低分别装有不同质地的带饰:一品为玉,或花或素;二品为犀牛;三、四品为金荔枝;五品为银钑花;六、七品为素银;八、九品为乌角。
明代官员的公服所搭配的革带是一种较罕见的单挞尾革带,与常服所搭配的只具有装饰作用的双挞尾革带不同,这种革带具有束腰的作用,带身的长度可以绕腰部两圈。在使用时,先将腰带绕一圈,多出来的部分继续绕,最后扎入腰里,露出挞尾。
牙笏又称牙简,为大臣朝见皇帝时所执用。牙笏依品级定材质,恭候至五品为象牙,六品以下为槐。